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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出台《开发乡镇(街道)残疾人公益性岗位的通知》

2017年7月11日

遂宁市出台《开发乡镇(街道)残疾人公益性岗位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川府发[2017]15号)、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遂府函〔2016183号)以及市政府《研究群团工作有关事宜的纪要》(遂府阅〔2017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近日,遂宁市残联主动协调四部门联合出台了《开发乡镇(街道)残疾人公益性岗位的通知》

文件要求:20179月底前,在全市每个乡镇、街道开发一个残疾人公益性岗位,招聘一名残疾人专职工作者(专干)并开展工作。文件从岗位设置、工作职责、招聘办法、岗位待遇、经费保障以及工作要求等六个方面做出全面详细的规定。文件专门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低保对象残疾人进行优先选聘。

该文件的出台,必将进一步夯实我市残疾人基层组织,彻底解决乡镇和街道一级有人做事的问题,为我市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奔小康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