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援助政策
如何办理就业失业登记?
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实行全市通办,线上线下多渠道受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就近选择公共就业服务网点现场申请,也可通过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四川政务服务网、四川省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四川e就业”微信服务号等线上方式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部门提出申请。
如何申办《就业创业证》?
《就业创业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的基本载体,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接受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的有效凭证。《就业创业证》分为纸质证和电子证,具有同等效力。劳动者办理就业和失业登记业务后,可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全市公共就业服务网点及四川政务服务网、四川省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四川e就业”微信服务号等方式查询或下载电子《就业创业证》。对有纸质证需求的人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纸质《就业创业证》。
就业援助对象认定应提供哪些资料?
(1)就业困难对象:申请人应持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户口簿》等证明资料,并准备二寸证件照1张,填报《遂宁市就业援助对象申请认定表》。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残疾人员:《残疾人证》;
②低收入家庭人员:当地街道(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正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证明;
③土地被依法征用的农村劳动者,还应提供乡镇以上国土部门出具的剩余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相关证明;
④城镇常住人员,还应提供在常住地居住1年以上的居住证和参加1年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证明。
(2)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申请人应持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户口簿》、2张二寸证件照、企业与其签订的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和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等资料,填报《遂宁市就业登记个人登记表》和《遂宁市就业援助对象申请认定表》。
(3)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人员:申请人应持身份证、法人代表是申请人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就业创业证》、《户口簿》等资料,并准备二寸证件照3张,填报《遂宁市就业登记个人登记表》和《遂宁市就业援助对象申请认定表》。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应出具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②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应出具在毕业年度内的毕业证书或学校开具的书面证明,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1月1日—12月31日)。
在申请办理时,申请人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上述资料原件、复印件。
来源:遂宁就业创业